移民澳大利亚需要哪些条件
2020 / 06 / 122014年5月,移民官拒绝鲍女士父母的移民申请。2017年5月,上诉庭驳回鲍女的上诉,并表示她父亲的情况不足以获得人道主义援助。两家机构派出律师,作为介入诉讼人出席聆讯。今年底,联邦法官判鲍女士上诉成功,并搁置上诉庭的决定。法官要求上诉庭的另一评审团重新审理该案。如发现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相关法规,必追究其责任。
加拿大华人B女士为父母申请团聚移民,由于其父感染爱滋病而被拒。B女士在安省性病法律诊所(HIV&AIDSLEGALCLINICONTARIO)和加拿大法律网络(CANADIANHIV/AIDSLEGALNETWORK)的帮助下,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成功获得了重新申请的机会。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文件,渥太华居民B女士现年45岁,2001年由中国移民加拿大,其后获得加国国籍。
她有一个妹妹,在2007年移民加拿大,也住在渥太华。 B在加拿大生活稳定之后,于09年9月,为父母递交了团聚移民申请。她准备了所有的材料,而且也让两人去医院做了体检。 在2013年3月,移民官给B女士的父亲发来一封信,告知他爱滋病检验结果呈阳性,并可能给加拿大医疗系统带来额外负担。不过,移民官当时并没有立刻拒签,而是允许B女士对其父的体检结果做出回应。 B女士在当年的7月,提交了详细的资料,表示自己愿意、也有能力承担父亲的医药费。同时,她还向联邦政府申请人道主义援助。
2014年5月,移民官拒绝鲍女士父母的移民申请。理由是如果鲍父来加拿大,一年医药费约为15,000加元。移民官不认为鲍女能够支付这笔钱。鲍母身体健康,也无法移民加拿大,因为她与丈夫一起递交申请。 鲍女士不服这项决定,到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上诉庭(IAD)上诉。2017年5月,上诉庭驳回鲍女的上诉,并表示她父亲的情况不足以获得人道主义援助。 在连续被拒两次之后,B女士只剩下一次向联邦法院申诉的机会。于是,她找到了安省爱滋病法律诊所和加拿大爱滋病法律网络。两家机构派出律师,作为介入诉讼人出席聆讯。
B女士表示,IAD在裁决时,忽略了她的文化和家庭背景。她做为家里的长女,有义务照顾老人。同时,一旦其父感染爱滋病毒的消息公布,他会在中国饱受“歧视”。 12月19日,加拿大联邦法官欧莫德(ShirzadAhmed)作出裁决,搁置上诉庭的决定,要求上诉庭重审该案。鲍女士父亲感染艾滋病,不是因为他有婚外情或道德低下。他的情况很特殊,值得同情。
今年底,联邦法官判鲍女士上诉成功,并搁置上诉庭的决定。法官表示,鲍父的情况很特殊,可获得特别照顾。政府应向他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法官要求上诉庭的另一评审团重新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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