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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移民法案调整,进一步明确从属签证居住条款-上海境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17-12-20 阅读:3049 来源:上海境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英国移民法案调整,进一步明确从属签证居住条款


近日,据权威消息称,英国移民局出具了一份调整法案,该份调整法案共计整整有73页之多!

 

 


仔细分析下来,实际真正与我们有关系的也就仅仅是那些进一步明确从属签证(配偶以及适龄子女)的居住条款。




对于这一次移民法针对从属签证方面的修改,进行简要解读:

涉及政策的变更将于2018111日起正式予以实施,其主要针对的也就是配偶以及适龄子女所必须持有的从属签证。

对于在2018111日之前递交第一次申请的人,前三年的居留期间,将不需要依据每年离境不能超过180天来予以计算了。 

对于在2018111日之前递交续签申请的人,后两年的居留期间,亦将不需要依据每年离境不可超过180天来予以计算了。

对于在2018111日之后递交申请的人而言,则需要与之主申请人相同,依据每年不得离l超过180天来予以计算。 

考虑到移民局于之前的规定要求之中所提及的,主申请人以及配偶需要如同夫妻一般居住,因此专业人士认为,不应当将“不需要依据每年离境不可超过一百八十天来予以计算”理解成“完全不需要居留”,仅仅只是对于之前的申请人于居a方面的要求审核得更为宽松点罢了。

建议,之前的申请人于条件所允许的情况之下依旧还是应当尽可能地居留相应的时间,而2018111日以后递交申请的人则必须要符合上述法案所规定的居住要求。

对于没有办法居住的从属签证持有者来说,则需于主申请人转永居之后,在保持家庭关系的前提之下(即子女尚没有成家)依旧是可以保持从属签证的一直续签的,何时符合居住要求了,那么就何时再予以转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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